南北朝时期,阮佃夫是一位有名的奸臣,他因其权势滔天而著称。阮佃夫心胸狭隘,他看中了广州刺史何恢家中的家妓张耀华,几度暗示要求何恢将张耀华送给自己,但何恢始终未答应。阮佃夫愤怒至极,于是找了一个借口罢免了何恢的职务。这样的权力斗争和嫉妒心态,无疑反映了古代社会男性对于女性身体的占有欲与践踏。
西晋时期,石崇是一个极为奢华的例子,他家中不仅有数百位美妾,甚至养了上千名家妓。石崇为她们准备了华丽的衣饰和首饰,但这些并不意味着他对这些女子有任何深厚的感情,而只是他展示自己财富和社会地位的方式。石崇宴请宾客时,会让这些美妓为客人敬酒,若客人拒绝饮酒,石崇甚至会将这些美妓杀掉,以此来显示自己的权力和威严。这种极端的行为,反映了当时贵族对于生命的漠视与权力的滥用。
而对于低层的男性而言,拥有女人已不再是理所当然。随着有权有势的男人占有过多女性,底层的男子反而面临娶不到妻子的困境。古人对于性欲的欲望几乎无法自控,甚至有时压根不打算控制。为了满足这部分男性的性需求,卖淫业应运而生。妓女为那些有足够财富的男性提供性服务,而宫妓与家妓则相对封闭于家中,服务的对象是固定的,而外面的妓女则每天都需要面对不同的男性,其身体和心灵都在不断流动。
在古代社会,卖淫业分为官营和私营两种。官营妓院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齐国,齐国的宰相管仲被誉为卖淫业的“祖师爷”。然而管仲开设妓院并非出于个人享乐,而是为了通过征税建设国家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到了汉武帝时期,出现了新的营妓制度。这个制度始于越王勾践,他为激励士气,鼓舞军心,曾一度在军营中安置妓女。尽管这种行为令人不齿,但勾践的做法并非长期制度。然而,到了汉武帝时,营妓制度成为了长期化的管理措施,历代皇帝都沿用这一做法。
营妓的来源多种多样,包括女性俘虏、奴隶、寡妇以及罪臣的妻女。她们中的一些人具有才艺,能歌善舞,因此要同时履行表演和侍寝的职责。虽然她们的生活非常辛苦,但待遇相对较好。而普通的士兵则难以享受与营妓发生关系的机会,他们只能在观看歌舞表演后,自己安慰自己。
与官妓制度不同,私营娼妓是由一些妇女自发为多个不特定的男子提供性服务。私营娼妓的起源较为模糊,历史上很难找到明确的证据,但从史料来看,私营娼妓应当比官妓稍晚出现,或者与官妓同时出现。私营娼妓中,有些女子专门卖艺,有些则既卖艺又卖身,而有些人没有任何才艺,只能通过出卖肉体来维生。
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妓女,她们的存在都是男性无法抑制欲望的结果。她们的尊严在男权社会的压迫下,被践踏得支离破碎。讽刺的是,许多男性在穿戴整齐后,仍能道貌岸然地指责妓女低贱、道德败坏,甚至称她们为诱惑男性堕落的“魔鬼”。与此同时,他们又告诫家中的良家女子,要保持妇德,恪守传统,防止自己“越轨”。这种伪善的态度,无疑揭示了那个时代男性社会的不平等与自私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